
第一件事發生在上週六的早上,我如常地回教會。途中必定要經過一度行人天橋,在上班時間特別擠擁,行人與行人之間的距離變得份外短。我與其他上班一族一樣急急地步行。當我身旁經過一位男士,左手感到輕微的灼熱,但我的步伐太快,回過神來,已經超出那位男士10大步以上。我本能地看看左手背上有灰色的東西,原來是香煙的煙灰。再看著手錶的時間,沒有多想便扔掉手背的煙灰,繼續(根本沒有停下來)上路。當回到教會時,才發現左手背上起了細小紅紅的泡。事情發生在幾秒以內,我肯定那男士的右手確是拿著一根點燃了的香煙(因我有回頭一秒看到他吸煙的樣子);必定是他正要揮動那根香煙往嘴裡送的那一下動作,點燃了的香煙碰到我的左手背。哼!真是可惡,我一直以來都討厭嗅到煙味,若嗅到前面的路人發出煙味,我一定會躲避。沒想到2007年香港立例許多公共場所禁煙後,我竟然「難逃一劫」,被天橋上的煙民所害;不但吸了他的「二手煙」,更被灼傷手背。真是可惡到極。現在我的玉手還有那傷痕(幸然沒有灼傷到臉蛋兒),每次看到傷痕我更討厭煙!
第二件事發生在自己居所的大廈。某天,我一出門的時候,已經好像呼吸了毒氣一樣。大廈電梯的走廊充滿白色煙霧,我不知應該閉氣不呼吸,還是用手蓋著自己不斷咳嗽的嘴。我一嗅到煙味,便自然地咳起來;一咳之下,便閉不了氣。據我個人平日的觀察,大廈電梯的走廊是密封式,只有不能開的玻璃窗,防火門以外更沒有防火設備。所以,在濃濃的煙霧下,我聯想起:「難度某鄰近單位火燭了?」於是,我立刻前往管理處垂詢,管理員立刻通知另一位同事去我住的那層巡邏。身旁一位年長的婦人向我說:「那只不過是有人拜緊神罷了。」她的面貌好像是跟我住同一座,但我記不起她是否住在同一層。基於她可以那麼快回應我向管理員的問題,以及她的口吻像是庇護「拜神」人士,很可能她也是那些過什麼中國傳統節日要燒香燒衣紙的人士之一。唉,我明白要尊重彼此的信仰及尊重中國傳統的文化,即使撇開宗教信仰的層面來說,無論那是什麼重要的節日,都需要顧及鄰居的安危。偶一不慎,發出的濃煙影響健康或所燃燒的物件燒著易燃物件,絕對會發生火災,甚至殃及池魚。在家裡「拜神」引致整個電梯走廊充滿濃煙,實在是非常自私的做法。我甚至想起電梯走廊沒有安裝Smoke Detector或灑水設施,真的很危險耶!我禁不住想起「本色化神學」和早期來華的外籍宣教士的辛酸,心裡滿不是味兒;未能認識福音的人真可憐,仍要按時按候燒這燒那給偶像、虛假的神和根本不能穿和不能吃的祖先,既無真正果效,浪費金錢時間,又禍國殃民,何苦呢。不過,虛驚一埸後,我的呼吸系統還是最受罪!
回憶起上神學院的教會歷史課,第一組同學介紹東正教,並即席點燃東正教的香,有數位男同學與我都忍不住那些煙味,要站出課室遠遠地隔窗觀看東正教的presentation。可想而知,不是獨我一人受不了煙味,也有不少同路人啊(若我們都穿上校服的話,真有點像被罰企的小學生。我們站足一堂,果然大家都有好腳骨力。按道理應該是「煙民」要出外,而非被迫吸二手煙的非煙民)!他們的presentation確實出色,只是我仍不能欣賞那些煙味。
不論你們對煙有什麼想法;我還是真的討厭煙和各式各樣的煙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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